自由時報記者彭健禮/苗栗報導〕拍賣1個150元的「海綿寶寶」便當袋,可能被罰5萬元!苗栗縣30歲蔡姓女子在拍賣網站拍賣「海綿寶寶」便當袋,被新竹市警員以150元標得,送鑑結果是仿冒品,她因此涉嫌違反商標法,昨天被苗栗地檢署起訴,最高可罰5萬元。

苗栗檢方提醒說,坊間有許多「海綿寶寶」周邊商品,業者如果未合法取得授權,擅自仿冒或販售就有觸法之虞,切勿因小失大。

檢方調查,「海綿寶寶」的商標名稱圖樣,已由美商維爾康國際公司向經濟部智慧財產局申請註冊並取得商標專用權,「海綿寶寶」的名稱圖樣也在國際行銷多年,是大眾周知的商品。

檢方說,蔡姓女子在偵訊時,承認拍賣的「海綿寶寶」便當袋未經過美商維爾康國際公司的同意,她今年4月在拍賣網站販售,被新竹市警察局第三分局發現,員警佯裝買家以150元標購,將「海綿寶寶」便當袋送交鑑定,確認是仿冒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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